11月1日,商丘市市长张建慧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副市长张家明、倪玉民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商丘市人大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按照科学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会议对《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核把关和修改完善。会议指出,近年来,该市污染防治攻坚经过艰辛努力,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要进一步贯彻好新发展理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巩固治理成果,使“商丘蓝”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会议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按照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该市扬尘防治重点,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条例的实施,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不断提升城市内涵品位。要进一步明确城管部门在道路保洁、交通运输部门在城郊道路和规划区内公路保洁的职责,加大对道路扬尘和运输扬尘的治理力度。要促进各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程管理,搞好绿色施工、绿色管理,确保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统筹做好工业散尘污染防治,确保该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更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要求。(记者 祁 博)(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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