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黄波 通讯员 刘亚薇)今年以来,夏邑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保障工作,对部分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为困难当事人带去党和国家的关怀,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夏邑县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救助方式、标准、审批程序及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为保障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夏邑县财政局及时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有效保障司法救助资金需求。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建立财政、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救助联动机制,办案部门负责对救助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确定拟救助金额,再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救助金额,最后夏邑县财政局根据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的资金救助方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发放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救助资金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下一步,夏邑县财政局将继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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