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宁陵县先后出台了《宁陵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宁陵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对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管理,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和报账方式。对于不合格及不具备报账条件的扶贫项目资金,坚决不予报账,确保了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二是强化资金动态监控。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反映项目资金情况,增强监管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按照“扶贫资金一笔一笔审核”的要求,县扶贫资金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抽查项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实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每年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审计一次,对项目从开工申报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出台了《宁陵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工作规程开展县级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严格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及批复。县扶贫、财政两家针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等严格审核,对于不合格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坚决不予批复。项目年度终了,县扶贫、财政两家联合对本年度扶贫项目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对本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质量、带贫效果、贫困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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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