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商丘讯(黄波 通讯员 李爱文)12月14日下午,使用虞城县站集镇曙光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该村联营举办裕享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韩长,将电话打到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经咱们局提请县政府联审联批后,我们开办公司所需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已经办好。因疫情防控就不到局跑一趟了,请代我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同志转达万分谢意,为我这点小事忙活这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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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站集镇党委政府结合当前产业政策和镇周边产业基础,通过招商引资,与河南省裕享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达成引资协议,采取公司与该镇曙光东村联营办厂形式,计划使用该村一处废闲的34.5亩工业用地建设。但在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点问题。据该企业负责人反馈,按照以往项目在省级商务部门备案要求,土地方面只要有自然资源部门开具的土地性质证明即可,今年6月份将含有土地性质证明的整套资料上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核时,突遇政策发生变化,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但该地没有办理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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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这一情况后,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多次与站集镇党委书记沟通,向虞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拿出初步办理意见提请县政府上会讨论。近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邓红升主持召开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站集镇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审联批会,就此事专题研究。
会上,县自然资源局结合虞城县2022年10月份出台的《虞城县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意见》,就企业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环保、产业政策和村集体议事程序等进行了逐项汇报。经集体讨论研究,认为企业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符合《虞城县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用地手续办理条件,在规划部门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住建、应急、环保部门负责后期建设运行当中的安全、环保监管,属地乡镇负责企业合法经营、依章纳税监管,并决定以后类似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照此办理。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程序,理清了相关办理细节,为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扫清用地障碍。(投稿邮箱:sq@henance.com 商丘热线:13592378365)
(责任编辑:王一鸣)